為保障第三屆亞洲沙灘運動會(以下簡稱亞沙會)無線電發(fā)射設備的正常運行,山東省政府決定,在海陽亞沙會期間對海陽及周邊地區(qū)部分區(qū)域實施無線電管制。
據介紹,本次的無線電管制是指在特定時間和特定區(qū)域內,依法對無線電波的發(fā)射和輻射實施強制性管理,對非海陽亞沙會使用的其他無線電臺(站)及輻射無線電波的設備實施強制性管理。管制期間,在管制區(qū)域內除取得《海陽亞沙會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證》的無線電臺(站)外,其他設置、使用無線電臺(站)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以下規(guī)定:
一、2012年6月16日12時至6月23日0時:
(一)在海陽亞沙會主賽場及周邊100公里以內(包括煙臺市,乳山市,文登市一部分,青島市區(qū)大部分,即墨市,萊西市,平度市一部分),依法設置的各類無線電臺(站)必須嚴格按照無線電管理機構核定的頻率、發(fā)射功率、天線高度等技術參數發(fā)射,不得改變;
(二)在海陽比賽主場館5公里范圍內停止使用業(yè)余無線臺、各類航海航空和車輛模型無線遙控設備、校園調頻廣播電臺;
(三)所有海陽亞沙會競賽場館、運動員村、媒體中心及安保部門劃定的特殊控制區(qū)域周邊1公里范圍內,停止使用無線擴頻室外臺站、室外無線局域網(WLAN)基站和無線電傳輸設備、無線電監(jiān)控設備;
(四)所有海陽亞沙會比賽場館周邊500米范圍內,停止使用輻射無線電波的大型機電等非無線電設備。
二、2012年6月16日12時至6月17日0時、2012年6月22日12時至6月23日0時,在開閉幕式場館5公里范圍內,停止使用下列設備:
(一)無線電對講機;
(二)室外無線局域網(WLAN)基站;
(三)無線電傳輸設備、無線電監(jiān)控設備;
(四)研制、生產過程中用于實效發(fā)射的無線電設備;
(五)工業(yè)無線遙控設備(發(fā)射功率在1mW以下的汽車無線電遙控鑰匙和照相機的無線遙控裝置除外);
(六)無線傳聲器(無線話筒)。
三、在開閉幕式場館50公里范圍內,停止使用下列設備:
(一)無線車載臺;
(二)基臺、中繼臺等無線固定臺(不含公眾移動通信網基站);
(三)船舶電臺(陸臺);
(四)雷達設備。
四、在公路輪滑和龍舟比賽期間,賽場周邊2公里范圍內,停止使用無線電對講機、工業(yè)無線遙控設備、無線傳聲器(無線話筒)、船舶電臺、基臺、中繼臺、車載臺。
據悉,在管制期間,上述管制區(qū)域以外的無線電發(fā)射設備及輻射無線電的非無線電設備,對直接用于海陽亞沙會的無線電臺(站)產生干擾的,應按照無線電管理機構的要求,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干擾。對于違反規(guī)定的,由無線電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依法處理;構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通訊員 時翔宇 記者 鞠平